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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学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
来源: 林学实验教学中心        作者:林学实验教学中心      发表时间(2018-11-26)

一、学生必须按实验课表或预约的规定时间到实验室进行实验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或早退,违者视情节轻重,进行教育或做必要处理。

二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听从指导、服从管理,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。实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,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,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。

三、学生实验前必须充分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。未预习者,实验指导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。

四、准备工作就绪后,经实验指导人员同意后学生方可动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验。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。

五、学生自主设计的实验,必须经实验指导人员严格审查,并由实验中心主任批准,方可进行。

六、实验时,学生要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,自己动手测定数据并做好记录,不允许抄袭他人数据,不得擅离操作岗位;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;要注意节约用水、电、煤气和其它消耗材料。

七、实验完毕,各类物品应物归原处,借物归还,实验室内任何物品不得擅自带出,做好清洁卫生和整理工作,经实验指导人员验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八、每次实验完毕,学生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。

九、实验过程中要增强安全环保意识,按规定领用、存放和处理生化试剂、放射物品、剧毒物品、病菌、动物等实验用品;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时报告实验指导人员;若出现事故要保持镇静,迅速采取措施,防止事故扩大,并注意保护现场,及时向实验指导人员报告。

十、学生损坏(丢失)仪器设备时,应立即报告,主动说明原因,实验指导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。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造成损坏者,当事人需做出书面检查,视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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