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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林业大学苗圃教学实习管理办法(试行)

来源: lxy        作者:lxy      发表时间(2018-07-06)

一、原则

教学实习苗圃是为本科教学实习服务的教学平台,也是具有代表性的苗木、花卉、草坪等植物的展示平台。

实习苗圃为本科教学服务,暂不接受科研项目和研究生实习,不以盈利为目的。

实习用地的安排遵循“功能划分、相对集中、统筹使用”的原则,需符合苗圃的整体规划和教学、生产计划,各种用地按功能划分,不保证固定在某一区域,不为某一单位设置专区。

二、生产管理

苗圃是实习实训平台,教学苗圃负责常规管理和劳务管理,技术的管理由实习的院系结合实习安排,在实习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进行管理作业。

常规管理指整地(耕地、耙地)、一般性的灌溉、除草、防寒、施肥、病虫害防治等。

属于技术方面的操作管理,如种子处理、贮藏,插条、接穗采集、贮藏,球根的采集、贮藏、间苗、播种、扦插、植苗、嫁接、修剪、苗木调查、统计等,实验性施肥、病虫害防治、容器苗种植等由各院系的实习学生管理作业。

学生的实习作业时间应为一个生长周期。

三、学生管理

参加实习的人员应遵守苗圃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。

实习前,实习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熟悉实习指导书规定的内容,按规程进行作业。

实习指导老师和苗圃管理人员应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对违反安全规定和实习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,责令其改正,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实习。

四、实习材料及费用

为了更好的开展教学实习,尽量达到多课程需求,约束扩大实习内容,需适当收取管理费用,本费用从院系的教学费用中支出。

实习所用种、苗主要由实习院系负责提供,也可以委托苗圃采购。种、苗费用由实习单位支付(见附表一)。展示性的种、苗材料由苗圃负责。

实习后的产品由苗圃处置。产品如有收入,苗圃按照学校规定上交财务,根据学校规定用于苗圃的维护;如有支出,由苗圃负责支付。

五、实习的申请

实习前需由学院提出实习申请,填写用地申请表(见附表二)。每门课单独填写申请表,报实习苗圃审批,同意后安排实习。

实习申请最少为一个生长周期,最长为三个生长周期。不足一个生长周期,按一个生长周期管理;达到三个生长周期时,土地需轮换。

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原则上每项需单独申请,实习苗圃结合该本科生训练计划的内容、时间及现有资源进行安排,该项目结束后,所用土地、苗木等不再保留。

申请的受理时间一般为:春季实习在10月上旬,夏、秋实习在4月上旬。如本次实习需要用到苗圃地现有苗木,需在申请时说明。

六、其他

实习用手持工具,如嫁接刀、枝剪等由实习单位配备。

实习学生、教师用劳保用品由实习单位负责。

 

 

 

 

苗圃和树木园管理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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